在柏拉圖的洞穴裡:
攝影之眼的貪慾改變了洞穴的囚禁狀態,它讓我們以為自己可以像一部圖像選集一樣,在腦子裡容納整個世界。攝影是將被拍攝的東西據為己有,它意味著將一個人置入「與世界的某種關係」;被拍攝下來的影像則比較不像「對世界的陳述」,反倒像是「世界的片斷」。
一張照片被接受,因為它毫無疑問地證明了某一事件的發生,但是攝影家經常把各種不同的標準加諸他的題材之上,攝影為世界作註的情況正如油畫和素描差不多。最近,攝影幾乎變得和性與舞蹈同樣成為人類廣泛實行的娛樂,它主要是一種社會儀式,紀錄家族成員的某些個人成就,經由照片,每個家庭建構起它本身的編年。攝影伴隨著旅遊發展起來,它為撫慰、平息因旅遊而加劇的「無法認清自身與環境關係」的各種各式情感,同時也是一種拒絕經驗的方法、工作的替代品。
拍照本身即是一個事件,而且這個人擁有比從前更多的權力去干擾、侵略或忽視正在發生的事。基本上,攝影是一種非介入的行為,介入的人沒有辦法記錄,正在記錄的人沒有辦法介入,它默許正在發生的事繼續發生──而我們記錄下自己覺得有趣的事,即使那是別人的不幸或痛苦。為此,攝影家躲在快門後頭,與題材之間必須有距離。相機是槍的昇華,攝影狩獵逐漸取代槍狩獵。過去自然是危險的,人以槍枝保護自己;如今自然是馴服的,我們以照相懷舊。
照片沒有辦法創造一種道德論點,不過它們可以增援並幫助建立一個初生的道德論點。一個事件在命名之前,不可能有任何攝影證據,而攝影證據也無法建構事件。只要能顯示新奇,照片能令人震驚,但這種情感會隨著重複觀看而消減。但攝影的寫實特質使它成為管理社會的一部,同時也是為不能輕鬆閱讀的人提供訊息的方法。然而,透過照片,我們只能「知道」,而不會「瞭解」任何事。它能刺激良心,卻不能成為這個世界的知識。
透過照片的幽微見到的美國:
對於懷抱無數夢想的攝影家來說,按下快門的剎那,就像中古世紀的「圓桌武士」一樣,充滿了氣吞山河、捨我其誰的「英雄氣慨」,相機頓時成為他們執行正義的最佳武器。影像的紀實特質,為攝影史註記了無數攝影家擁有高度現代英雄主義的精神,例如美國第一位報導攝影工作者傑克˙李斯(Jacob Riis, 1849-1914),即是一位以相機揭發貪污腐敗的人,他以「貧民窟的解放者」聞名,他拍攝於1880年代有關紐約窮苦污穢的影像,即代表了有如英國小說家狄更斯(Charles Dickens, 1812-1870)筆下所描繪的都市窮人。
法國攝影家尤金˙阿特傑(Eugéne Atget, 1857-1927)是社會記錄攝影最早的工作者之一,他所拍攝的有關巴黎的影像可能是有史以來最生動的城市記錄。他的作品標示著一種視覺的純粹性,一種對於畫意的拒絕,一種欺騙式的單純。
「收集照片即是收集世界」的潛在欲望,並且堂而皇之帶著相機四處搜尋遊獵,有如戴安˙阿布(Diane Arbus, 1923-1971)說的:「攝影是我想去任何地方以及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的執照。相機黑盒子創造夢幻情境的特異功能,在阿布的話語裡表露無遺,證明了「相機掌控者」高人一等的殖民心態,以及強大的、貪婪的、永無止境的消費能力。而阿布拍攝的「畸形人」系列,並無所謂「決定性瞬間存在」的壓力,但她卻於1971年自殺了。此一事實,似乎保證了她的作品是誠摯的而非窺淫心態的,是熱情的而非冷卻的;她的自殺使她的照片似乎更具有毀滅性。1972年,當她的112張系列作品在「美國現代美術館」回顧展出時,吸引了大量的參觀人潮,她的作品似乎變成了一種「聖化」的集體表徵。這種群眾心理所形成的現象,正是藝評家樂於探討的集體心理因素之一。
憂鬱物:
影像擁有「超現實」的特質,如法國詩人布賀東(Andre Breton, 1896-1966)1924年發表的「超現實主義」(Surrealism)宣言,攝影家的作品運用有形元素的「形式」,將潛意識中脫離現實的夢幻世界,在心裡醞釀發酵,然後呈現出另一種新的純粹性的美。如斯,透過相機的眼睛,荒涼的工廠建築、混亂掛滿告示牌的街頭巷尾、斑駁的牆面,在攝影家的眼中看來,有如中古世紀教堂或繁華田園景緻般的美,以現代的品味來說,甚至可能更美。這種新的純粹性的美,或許是綜合懷舊的、增添鄉愁的、淒美的情緒,卻更能撥動影像創作者多愁善感的心弦。
為此,攝影是最適合用來表現超現實主義的藝術,它歡迎未經邀請的事物,春承混亂的呈現。使一張照片顯得超現實的,是它從過去傳來訊息的力量,以及有關社會階級的種種暗示。主張記錄攝影的人偏愛社會最底層,他們記錄這些隱蔽現實的方式一如最溫和形式的掠奪,而相機真正使人在別人及自己的生命裡成為觀光客。
至於與觀光結盟的攝影既掠奪又保存,既揭發復奉獻,這些揭發者在得到結果的同時,也改變了他們所拍的東西。越來越少人擁有可觸及的東西,取而代之的是紙的幻象,我們把過去轉變為可消費的攝影。照片做為世界未經預謀的切片令人著迷,尤其是在紀錄失敗者上。和收藏者一樣,攝影家也是一種看起來好像是為了現在,其實是由與過去相連的熱情所推動,他們如拾荒者一般,不加選擇地接受這個世界,超現實主義者暗示著「即使只是試圖了解世界」亦是一種徒然,不如只是收集。
視覺的英雄精神:
攝影的歷史可以簡化為兩種不同誡命之間的掙扎:一是「美化」;二是「說出真相」。照片成了美的標準,相機在美化世界的過程裡扮演極重要的角色:日常生活被尊為神,而這種「美」,只有相機能揭露。然而影像在視覺上是不確定的,除非我們知道它是世界的「什麼」片斷,不然我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它。正由於它是一種片斷,照片的道德與情感重量取決於它所嵌入的位置。事實上,圖說以凌越雙眼所見,雖然沒有一條圖說可以永遠拘束或擔保該幅圖片的真實意義。
攝影奪取繪畫關於「準確謄寫現實形象」的任務,同時也創造出另一種看的習慣,必須藉由各種新的衝擊使之再新。而不管人們怎樣辯護,攝影還是把世界變成了一個充滿各式各樣主題的,宛如沒有牆的百貨公司或博物館。人們企圖以大量的照片證明「凡事都是有趣的」,但這種努力和試圖透過人們的照片來證明人性一樣徒然:它只是掩飾了攝影對於「真相」和「美」的種種混亂。「照相是發現世界的結構,沉迷在造型的喜悅裡,是揭露在所有這一片混沌裡頭有秩序的安然存在」。
攝影的福音書:
美國名攝影家愛德華.魏斯頓認為:攝影是捕捉造型的嬉戲變化,是一種「把活的生命變成物體」以及「把物體變成活物」的策略。麥諾.懷特則說:「當攝影家創作的時候,他的心的狀態是空白的......當他尋找圖像時......攝影家把自己投射到他所見的每一件東西,拿自己和每一件東西認同,以便對它有更好的瞭解,或者以更好的方式來感覺它。」
攝影行為曾經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解釋方式:一是知的準確行為;二是邂逅式的直覺模式。而在攝影與繪畫競賽中,攝影家們則強調「原創性」,強調「揭露」,彷彿在他們之前,人們不知道怎麼看,同時也神秘化他們佔有世界的過程。只有在攝影受承認為一種藝術之後,攝影家們才開始思考知識的問題。如今它發揮對俗文化的的喜好,像普普藝術般對觀者們保證藝術並不困難。
新的論點企圖把攝影從技術性完美中解放出來,企圖容納各種品味而把整個世界當成它的主題。為了正當地成為一種藝術,攝影試圖建立攝影者-作品體的概念,但與繪畫相比,人們根本不可能分辨出哪些作品屬於同一個攝影家。而如今藝術被分為「後現代藝術」及「媒體」,而後者是民主的,它削弱作者的角色,把整個世界當作材料。
影像世界:
柏拉圖以降的哲家們一直試著尋找一種不受圖象束縛、了解真的標準,來鬆弛我們對圖象的倚賴。然而在今日,影像世界正逐漸取代真實世界,實際擁有無限權威的圖象主要是攝影影像,其權威來自於對主題的效忠和延伸。即便沒有多少人相信「一張照片是他本身的物性部分」,攝影還是帶有巫術的痕跡,而擁有一張照片仍是我們替代性擁有某物的做法。攝影不依賴作者,影像的各種特性是歸在實物上,如工業化國家的人們認為自己是影像,而以照片實現。
以影像的形式佔有世界,是一種對於真實的非真實性和遙遠再經驗,比如:照片,它使我們立刻接近的,不是現實,而是影像。照片強調的是「主題存在著」,所以不在乎多,而畫像則強調被畫者的「理想形象」,相對於照片,它製造虛華。而攝影影像將情感從第一手經驗中抽離出來,使人們在看到「真的東西」時反而感到失望。攝影濃縮了整個事件,而把最有擾動力或震驚力的部分呈現出來。攝影可以把現實上不相干的東西連在一起,它可以達成任何目的。對比之下,處於影像初體驗的文化裡,則傾向將它界定為某種可以從擁有者偷走的東西,進而要求在鏡頭前擺出看起來更好的權力。
拍攝每一事物的最後原因都與消費邏輯相關,因為一個資本主義社會需要一種以影像為基礎的文化,它可以提供大量娛樂,而影像資源又不會被消費者的浪費所窮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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